財產申報處組織包含:處長、副處長、研究委員及簡任秘書,下面分為第1組至第5組分別受理不同業務。第1組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第2組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第3組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查核等相關作業、第4組為政治獻金法相關業務、第5組為財產申報及政治獻金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