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資料查詢
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
政獻行事曆
政治獻金網路申報
:::
現在位置首頁 > 陽光法案整合查詢
  • 回上一頁

陽光法案整合查詢

臺灣菸酒公司員工購買菸酒疑義

  • 點閱:10962
  • 資料來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第二組
  • 日期:2016/02/19

法務部96.8.13法政字第0961112201號函

有關財政部所屬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菸酒公司)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因舉辦員工全員行銷競賽,而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向菸酒公司購入菸酒產品,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定乙節,倘係由政府機關擔任出賣人,且出售產品之價格(包括員工優惠價)係具有普遍性、一致性之公定價格,受本法規範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無從中轉售賺取差價之行為,則渠等以公定價格向政府機關購買前揭產品,應無違反本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