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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明鏡陽光四格漫畫設計競賽
101年監察院明鏡陽光四格漫畫設計競賽報名辦法
一、徵選目的
為建構永續之清廉政治,積極推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遊說法等陽光法
令之公開、透明及防貪理念,植基於下一代,特徵求青年學子針對陽光法令之精神,充分發揮創意,以設計簡明、活潑
生動的四格漫晝創作,達到寓教於藝,推廣清廉政治之目標。
二、主辦單位
監察院
三、協辦單位
教育部
四、參賽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各級學校在學生皆可報名,報名需將學生證影本黏貼於報名表,僅限個人投稿送件。
(二)組別:
1.國小、國中組
2.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組。
(三)備註:各校新生以101年9月30日收件截止日之就讀學校認定組別。
五、設計主題
請依下列各法創作設計主題。
(一)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1.誠實申報財產
(1)公職人員應在法定期限內誠實申報財產。
(2)財產申報不實,最常見的有下列三種項目:漏報債務、漏報存款、漏報土地。
(3)公職人員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裁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
(4)因財產申報事件被處罰之公職人員,除須繳清罰鍰外,還要公布姓名。
2.公職人員財產信託申報(請參閱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強制信託簡介,載於陽光法案主題網)
(1)具強制信託身分之公職人員應將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之不動產與上市(櫃)股票信託。
(2)信託申報後,有另取得或其財產成為應信託財產情形者,應於3個月內辦理信託並申報。
(3)已信託之財產欲處分或管理時,應於事前或同時通知受理申報機關。
(4)有信託義務之人受處罰確定後,除須繳罰鍰外,還要公布姓名。
3.歡迎公職人員利用網路申報財產,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便利、環保又安全
(二)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1.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遇到與自己或關係人有利益衝突之情況,應迴避不得參與,更不得介入關說圖利(例如:
未迴避與本人或關係人利益攸關之都市計畫變更、地目變更、道路開闢、獎金之發放或人事僱用)。
2.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監督之機關為交易行為(例如:民意代表所開設之工程公司,經公開招標
,承攬鄉公所道路維護工程,關係人交易行為縱使符合採購法規定,同為禁止)。
(三) 政治獻金法
1.捐贈者規範─提醒捐贈者相關不得捐贈者之限制、捐贈方式及金額限制等情,始能捐的放心。(例如:累虧公司及
有巨額採購契約廠商不得捐贈、不得以他人名義捐贈、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
2.受贈者規範─提醒收受政治獻金者,應遵守一定程序及相關義務規定,始能收的安心。(例如:擬參選人收受政治
獻金前,應先開立專戶並經許可;收受後應查證並依限辦理返還或繳庫;收支情形如期如實申報)。
(四)遊說法
1.進行遊說之前先登記,遊說財務收支應申報。
2.遊說指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之直接意見表達
行為。
六、作品規格
(一)作品以電腦繪圖並輸出彩色樣張,或以彩色手繪稿方式參賽均可。
1.電腦繪圖
(1)四格漫畫作品為A3尺寸(寬29.7cm × 長42cm)之電腦繪圖,並輸出為A3尺寸(寬29.7cm × 長42cm)之彩
色樣張。
(2)作品原始製作檔案,為橫式A3尺寸(寬29.7cm × 長42cm)大小,以十字均分,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
現四格漫畫格式。
*光碟片
․四格漫畫原始檔(解析度為35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四格漫畫JPG或JPEG檔(解析度為96dpi及寬度不超過480像素 )。
․光碟片請註明參賽組別、姓名、就讀學校及系別班級。
2.彩色手繪稿
(1)四格漫畫作品為A3尺寸(寬29.7cm × 長42cm)之彩色手繪稿。
(2)四格漫畫原始繪圖稿作品為橫式A3尺寸(寬29.7cm × 長42cm)大小,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
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
(二)四格漫畫中需放置「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名稱,請參賽者適度擺放。
(三)繳件規格
1.將電腦輸出之彩色樣張或手繪稿作品,黏貼於黑色裱板正面(裱板大小寬38cm x長64cm),作品不得摺疊,並於
左方貼上 300字以內之設計理念(如下圖)。
2.報名表格,請至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本活動專網下載填寫、列印,並黏貼於黑色裱版背面。
七、評選方式
(一)採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分別成立評選委員會評選。
(二)評選標準
評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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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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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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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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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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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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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效果、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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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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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獎勵辦法
參賽者:各組選取第1、2、3名各乙名,佳作10名,並頒發獎金及獎狀乙紙。
獎項\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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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國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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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以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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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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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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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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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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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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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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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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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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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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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作(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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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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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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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報名方式
(一)請至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
http://sunshine.cy.gov.tw下載並填妥「報名表」、「設計說明」及「著作財產
權授權同意書」。
(二)參賽交件應備:
1.參賽作品及光碟片(電腦繪圖者須同時繳交作品及光碟片)。
2.「報名表」2張(其中1張黏貼於黑色裱板背面)、「設計理念說明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各乙份。
(三)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至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郵寄者請於信封註明「101年監察院明鏡陽光四格漫畫
設計競賽」活動收,郵寄地址為:10051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2號。
十、活動日期
(一)收件日期:101年7月15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民國101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時於監察院陽光法案主 題網公告得獎名單及作品。
(三)預定民國102年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 時於監察院禮堂舉行頒獎儀式(如有變更將即時公告於本院陽光法案主
題網)。
十一、通訊聯絡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
電話:(02)2341-3183 轉177, 聯絡人:陳先生
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均須附上以下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
1.報名表。
2.授權同意書。
(二)參賽者均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獎作品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並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將創作作品以適當方法重製,且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於業
務宣導及內部使用之目的,得以不限時間、不限地域及不限方式之無償利用,並承諾對監察院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
使著作人格權。
(三)所有作品請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四)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獎位不遞補:
1.不符合參賽資格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
2.抄襲他人作品。
3.作品曾在公開競賽中獲選獎項。
4.有違反相關法令者。
(五)得獎者因資料填寫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六)參與本競賽活動,未達獲選標準者,該獎項得以從缺。
(七)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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