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
:
首頁
>
陽光法案
>
財產申報專區
>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點閱:
9531
資料來源:
監察院
日期:
2009/11/19
解析:
申報人應負誠實正確申報財產之義務,自不得以助理人員申報而移轉財產申報義務,亦不得圖免除申報人申報責任,故認定申報人應為故意申報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