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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動態

  • 點閱:11593
  • 資料來源:監察院
  • 日期:2009/12/29

 

監察院因應陽光四法實施建置e化系統說明

陽光四法,係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等。陽光四法之立法目的在於「有效遏止金權政治的惡化,預防貪污腐敗,以促進廉能政治的實現」。然而陽光四法的有效執行,有賴於足夠的工具,e化是進步且重要的工具,可以透過資訊網路蒐集資料、公開資訊及提供查詢,使陽光四法的執行更為有效


 

一、 陽光四法業務大幅增加

監察院分別為:
(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受理申報及裁罰機關。
(二)政治獻金法:專戶申請、會計報告書受理申報及裁罰機關。
(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申請迴避及裁罰機關。
(四)遊說法:被遊說及裁罰機關。
由於陽光四法自民國82年起陸續實施,業務類型日趨多樣,業務量亦不斷增加,尤其民國97年1月9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向本院申報之應申報人由1800餘人驟增為8500人,幅度為4.7倍。自民國87年監察院修正組織法以來,陽光四法整體業務量擴增為12倍。


 

二、 廉政業務整體e化的必要性
監察院陽光四法之執行雖已建置資訊系統,對於跨組織的網路申報、調查、查核所需的網路資料交換與整合、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捐贈的網路查詢等,至今仍然不夠完備,尚需仰賴大量的公文往返及人工處理,因此,監察院刻正陸續規劃建置下列資訊系統,本(98)年度擬完成:


 

(一) 建置陽光四法入口網站
作為各使用者瞭解陽光法案之入口,以進行網路申報、資料登錄、查詢不得捐獻者資料等前台系統。
(二)申報人資料異動通報平台
由申報人之服務機關上網進行資料異動登錄。
(三) 建置政治獻金不得捐贈者查詢與查核平台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於收受政治獻金時,查詢是否為不得捐獻,提供單一查詢窗口;會計報告書線上查核等。

並擬於99年度規劃並建置:
(一)財產申報及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網路申報作業
(二)建置財產申報資料動態整合平台
經由網際網路取得財產管理機關之財產資料,進一步實施網路申報、查核財產隱匿、查核報告製作之輔助等作業。
(三)陽光法案知識庫系統
實施陽光法案執行之知識管理,提高調查、查詢及裁處效能。
(四)強化現行資訊系統整合功能
強化現有資訊系統,以提昇整體效能。


三、 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及「政治獻金不得捐贈者資料整合平臺」開放使用
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網址:http://sunshine.cy.gov.tw/),預定於98年12月1日開放使用,提供本院執行陽光法案之各項訊息,及相關宣導。同日並開放「政治獻金不得捐贈者資料整合平臺」,提供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查證使用。
本(98)年底三合一選舉投票日為98年12月5日,經監察院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之參選人,立即能使用「政治獻金不得捐贈者資料整合平臺」查證,請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多加利用。

四、 結論:
上開業務e化建置完成後,監察院廉政業務將轉型為:
 由被動轉變為主動。
 由申報轉變為確認。
 靜態顯示轉變為動態整合。
 管制轉變為服務。
 

馬總統宣誓要建立一個清廉的政府,而陽光四法之執行係清廉政府極為重要的根本,電子化政府係研考會的重要施政之一,以電子化為手段促動陽光四法的有效執行,實為清廉政府重要的基礎建設。藉由上開系統建置完成後,陽光四法執行之效能將大幅提昇。(煊)(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