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位置首頁 > 公告專區 > 最新動態

最新動態

  • 點閱:4702
  • 資料來源:監察院
  • 日期:2012/12/19

一、頒獎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時。

二、頒獎地點:本院一樓禮堂。

三、親臨本院領獎者,請於12月20日上午9時20分至30分準時至會場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

四、不克出席者,本院於典禮結束後,另行寄送得獎者之獎狀及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