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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法案整合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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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法案整合查詢
序號標題編修日期
406.有關機關擬任用副首長之女,應否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限制疑義2016/02/04
407.國小校長聘任子女擔任該校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疑義。2016/02/04
408.有關公職人員之關係人為應申報財產之受託人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適用範圍之疑義2016/02/04
409.有關立法委員之關係人,與行政院及其部會以下機關為承攬等交易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定2016/02/04
410.有關機關國營事業(公司)以直銷方式招攬居間人推銷公司進口之保養品,其居間人與該局公職人員間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適用疑義2016/02/04
411.機關首長上任後僱用工友或清潔隊員嗣後成為姻親者,可否繼續僱用或應迴避2016/02/04
412.有關縣議員之二親等能否承包學校、鄉鎮公所工程疑義2016/02/01
413.「職務代理人」是否包含「授權代理」類型?民意機關(含中央及縣市級)民意代表進用其關係人擔任機關內之助理或其他職務等,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適用?「構成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處罰或迴避義務之基礎事實」應包括何範圍?2016/01/30
414.有關縣議員和縣政府有買賣之行為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2016/01/30
415.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非財產上利益」之適用範圍2016/01/30
416.榮民總醫院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副首長之女擔任住院醫師,應否受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2016/01/30
417.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所稱「依法選舉產生之鄉(鎮、市)級以上政府機關首長」不包括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2016/01/30
418.現任機關首長續僱用前任首長已僱用之臨時人員,而該員與現任首長具有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是否觸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2016/01/30
419.本部函釋前,機關首長僱用二親等親屬為本機關駕駛,是否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非財產上利益」之規定?2016/01/30
420.對於各級主管長官遴用約僱人員之親等迴避限制疑義2016/01/30
42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責任條件2016/01/30
42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四條第三項所稱「非財產上利益」是否包含在學成績及學位之取得?2016/01/30
42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所稱「服務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之範圍如何界定2016/01/30
424.有關縣議員擔任負責人之槌球推廣協會得否投標縣府長青槌球賽招標疑義2016/01/30
425.有關機關首長僱用其二親等姻親擔任按日計酬之臨時人員,是否有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201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