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資料查詢
公職人員財產網路申報
政獻行事曆
政治獻金網路申報
:::

陽光法案整合查詢

因案遭羈押之公職人員無庸辦理年度財產定期申報。

  • 點閱:4523
  • 資料來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第一組
  • 日期:2018/08/01

法務部99年1月27日法政決字第0999004460號函釋

因案遭羈押之公職人員無法辦理年度定期之財產申報,且自該期間起停職而未再執行相關之職務,即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謀取不法利益之可能,因此,應俟該申報義務人日後免職處分確定後,再行辦理卸(離)職之申報即可。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