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收受流程圖說明:收受政治獻金須先向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報經監察院許可設立專戶,許可日起始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政治獻金須開立受贈收據,金錢之政治獻金應於15日內存入專戶,且需按日逐筆記帳,並應查證是否為合法捐贈,如有不符合規定者,請依法於申報截止日前返還或辦理繳庫,並依法於期限內申報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